(1)貫徹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果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;參與全省果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標準、技術規范制定;
(2)綜合協調服務全省果業生產、加工、貯藏、流通與貿易。
(3)組織開展果業科研和新品種、新技術推廣,承擔果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;
(4)指導和服務果業示范園和果品出口基地建設工作;
(5)承擔果業信息服務體系和數字化服務工作,負責果業大數據中心建設;
(6)推動果業產業化發展,引導和服務果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,推進果業社會化服務;
(7)開展果品品牌宣傳、市場推介、展覽展銷以及對外合作交流活動;
(8)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。